苗栗三灣鄉公所 快有自己的家了
苗栗縣三灣鄉公所、代表會沒有自己的土地,長期以來都必須繳納地租,是全國僅有的特例,鄉公所目前正爭取遷建。記者胡蓬生/攝影 苗栗縣三灣鄉公所及代表會沒有自己的機關用地,每年繳納近70萬元地租,是全國319個鄉鎮市的特例,也因為沒土地,鄉公所即使應急想貸款發放員工薪水,能貸到的金額也有限,加上廳舍老舊,多年來引以為苦。三灣鄉公所積極爭取遷建,並相中在台三線替代道路旁的一塊農地,但苦無土地徵收經費。全案提報縣府後,縣長劉政鴻昨天會勘,原則同意撥補2000萬元協助解決問題,讓鄉公所「搬家」的美夢露出曙光。三灣鄉公所、代表會辦公廳舍向五穀祭祀神明會租用一千多坪土地興建,每年繳約67萬元地租,且鄉公所廳舍民國56年興建,老舊不堪,加上停車困難,鄉公所一直想找地搬遷。鄉公所規劃遷建的用地約1.7公頃,位在鄉公所後方的台三線替代道路旁,腹地大、交通便利,方便民眾洽公,還可興建農產行銷專區或水梨文化館,估計土地徵收費約2538萬元。劉政鴻昨天會同鄉長曾武雄、代表會主席梁召明、縣議員溫志強會勘,曾武雄說,鄉公所如原地改建,土地徵收需要3796萬元,遷移新址,徵地費僅2538萬元,且原址的機關用地變更為住宅區後,地主還必須繳納近千萬元回饋金或扺費地,可降低縣府補助。鄉公所秘書李聲生表示,鄉公所過去要借錢發放員工薪資,只有地上物,能貸到的金額有限,多屆鄉長都想爭取搬遷。縣府同意補助後,鄉公所將儘速完成三灣鄉都市計畫第4次通盤檢討案,爭取在今年辦理用地徵收,未來硬體設施將爭取內政部補助,盼全案三年內實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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